第两千二百五十章 准备参加电影节(1 / 2)

后面的事情几乎不用猜都知道,伍德罗向林枫低头,而林枫在艰难摆脱热情的粉丝后便离开了咖啡屋。

接下来他需要找到拍摄《肖申克的救赎》所需要用到的场地。

要在米国拍电影,那自然是在好来屋,毕竟这里拥有最全面的场地和设备。

在弗里曼的帮助下,林枫联系到一个剧组,向对方租借了半个月的设备后,林枫同时招募了剧组内的工作人员。

要不然他还得再去找其他的工作人员,总不可能他一个人来拍电影吧。

在知道林枫是迈克尔后,这个剧组的幕后老板当即同意将所有工作人员借给林枫。

既然对方这么热情,那林枫也就却之不恭,不过他也打算在电影的后面写上这个剧组的名字。

扮演安迪的蒂姆·罗宾斯在当天晚上就给林枫打了电话。

因为他在还没有回到家的时候,就看到了发生在好来屋的那条关于林枫的新闻。

在知道林枫是迈克尔和是《越狱》的作者后,当即同意参演《肖申克的救赎》这部电影。

“你会因为今天自己这个决定而感到庆幸。”

在林枫见到罗宾斯后,对他说的第一句话。

三天后,弗里曼带着参演的所有演员来到林枫所在的剧组。

而第一个场景便是监狱。

另外一边的葛理同样在抓紧时间拍摄着《这个杀手不太冷》这部电影。

越是拍到后面,葛理的心情越是激动,他知道,这部剧注定会成为经典。

当然,这也同样意味着他将会赚大钱。

“赶紧,拍完这个场景,我们去下一个场景!”

虽然时间很紧,但是不管是葛理还是林枫都没有随便敷衍。

越是成功的人,对待事情便越是认真严谨。

一月十三号上午,林枫参加了《这个杀手不太冷》的杀青宴。

“来,为我们即将轰动好来屋,干杯!”

葛理兴奋的举起酒杯,朝在场的所有人示意,尤其是林枫。

“干杯!”

一直到很晚,林枫方才回到酒店,而林枫自己导演的那部电影,更是提前葛理一天完成。

一来林枫本身具有顶尖的导演技能,二来,林枫的名气在那里,那些人都不敢随便轻视林枫,三来,有弗里曼这个顶级影帝在,很多场景几乎是一遍就过。

“叮铃铃!”

熟悉的铃声响起,林枫轻轻的将艾薇儿的手臂拿开。

在得知林枫来了米国后,艾薇儿便直接从纽约飞往洛杉矶。

尽管有些惊讶艾薇儿的突然出现,但是林枫还是很欣喜。

毕竟回国后两人就算有联系,也只能通过电话。

“喂,冯导!”

“林枫,我已经到好来屋了!”

冯晓刚的声音从电话一端传来,林枫还听到旁边陈凯格的声音。

“我现在在罗斯福酒店。”

林枫将自己所在位置告诉了冯晓刚,而后便从床上起来。

“嗯~林!”

躺在一旁的艾薇儿感受到林枫的动静后,不由发出一声轻吟。

“宝贝,你继续睡,我出去招呼一下客人。”

同艾薇儿说了一声,林枫来到浴室冲了冷水澡,而后穿戴整齐的来到罗斯福酒店的大厅。

当大厅的工作人员看到林枫后,眼中冒着精光,都想要上去与之合影。

不过大酒店就是大酒店,起码在服务员素质这一块还是不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