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6章 罪名坐实!足利义维登场!(1 / 2)

翌日清晨。

文华殿廷议。

汤昊原本不想来参加今日廷议。

毕竟无非就是跟文臣缙绅掰扯倭国使团一事。

但如果他不来的话,那小皇帝就只能孤军奋战了,指不定会被这些文臣缙绅给喷成什么样子。

所以,汤昊还是来了。

毕竟此事因他而起,总不能让小皇帝一人独自承受压力。

而且按照汤昊的计划,今日廷议只怕会是很有趣。

大殿之内,气氛诡异。

老首辅刘健面无表情,正式开始了今日议事。

“廷议第一事!”

“都察院弹劾中山侯汤昊当街杀人,破坏大明律令,按律……当斩!”

都察院!

汤昊下意识地看向了张敷华。

这位新晋朝堂真王好似没睡醒一样,老神在在地缩在一旁,一声不吭。

事实上,张敷华之所以要弹劾汤昊,也是没办法的事情。

毕竟汤昊做的太过分了些!

当街杀人!

这是什么概念?

即便事出有因,那也绝对不能当街杀人啊!

汤昊这就是直接将大明律令踩在脚下,肆意践踏!

刑部,大理寺,与都察院,是代表着大明司法的三大权威机构!

再加上都察院现如今执掌独立侦缉之权,更是一跃成为了庞然大物,权势更要胜过刑部!

正因为如此,张敷华才不得不开这个口。

哪怕此刻的都察院,包括张敷华在内,所有科道言官可以说全都是帝党,理应帮着汤昊这个皇帝心腹说话。

但是问题在于,司法的神圣性不容践踏,这也是三法司的立命之基!

所以,张敷华到底出手了,直接将此事摆到台面上来讲!

刘健冷眼看向汤昊,沉声道:“汤侯,你可有话说?”

“嗯,确实有话说!”

汤昊笑道:“那倭国副使,确实是我杀的!”

此话一出,全场哗然。

所有廷臣都是神色不善地看着汤昊。

这般嚣张跋扈之人,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!

众目睽睽之下,当街杀人,视礼法纲纪为无物,果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莽夫蛮夷!

“但是!”

“本侯之所以杀人,是因为这些倭国人刺杀本侯!”

“在我大明京师,这位倭国蛮夷受人驱使,公然刺杀朝堂重臣,难道不该杀吗?”

听到这话,刘健眉头一皱。

倭国副使刺杀中山侯汤昊?

他疯了才会这么做!

谁不知道这些倭国人之所以入明朝贡,就是奔着那勘合贸易的利润来的?

只要勘合贸易达成,倭国使团就可以大赚一笔,双方保持这种贸易模式已经长达数十年,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!

现在好了,你中山侯不但杀了人,还要倒打一耙,指责人家是想刺杀你?

真以为这满朝缙绅都是傻子不成,任由你在这儿颠倒黑白?

“中山侯,你不觉得这话很可笑吗?”

礼部尚书张昇开口,将昨日一事一五一十地道了出来,甚至包括李士群偏袒倭国人一事,也直言不讳地讲了出来。

他就如同一个旁观者,将事实真相全部道出,没有带上感情色彩。

因此,群臣听后,大致都明白了事情原委。

“中山侯,你还有何话可说?”

“诚然,是倭国副使欺辱大明子民在先!”

“但即便如此,那也罪不至死……”

“罪不至死?”汤昊打断了张昇的话,语气冷冽地反问道,“那以大宗伯的看法,什么才是死罪?”

“大家都不是傻子,都清楚倭国副使为什么要强行带走那个女子,无非是见色起意,见人家颇有几分姿色,所以动了邪念!”

“如若本侯不出手,如若本侯眼睁睁地看着,那个女子最后会是什么下场?大宗伯可以告诉本侯吗?”

什么下场?

还能是什么下场?

无非就是被凌辱至死罢了!

运气好点,倭国副使玩腻了,会把她丢出会同馆,丢在大街上自生自灭。

运气不好,倭国副使玩腻了,其他倭国人也想试试,那这女子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,哪怕最后侥幸活命,只怕也会毫不犹豫地自尽身亡!

“你口中的罪不至死,是建立在一个女子被毁掉了一生的前提下,你怎么有脸说出来这种话的?”

“要不本侯成人之美,现在就抓了伱张昇家中妇人,送给那些倭国杂碎淫乐,到时候你再来告诉本侯什么叫做罪不至死?”

“我……我不是这个意思!”张昇急了,急忙想要开口辩解。

要是被坐实了这种念头,那他张昇一辈子清誉可就彻底毁了,指不定会怎么被老百姓戳脊梁骨呢!

“怎么?”

“你张昇的女儿就是人?”

“那瞎眼老丈寻常百姓的女儿,就活该被这些倭国杂碎凌辱至死?”

汤昊冷眼环视全场,喷子本性彻底暴露。

“一群连自家子女都不爱护的混账,一群吃着百姓的种粮食、穿着百姓织的衣服,却任由百姓被异族杂碎欺凌的废物,本侯看见你们都觉得丢人,觉得恶心!”

“你们跟那李士群有什么区别?奴颜婢膝惺惺作态,倭国杂碎都欺负到你们头上来了,还不敢动手,还想哄着供着,那要不要把你们的妻女送给他们玩啊?玩到他们满意为止?”

“似尔等这种奴颜婢膝的东西,有何颜面立于本侯面前,立于朝堂之中,立于我大明的国土之上?!”

“谁他妈再说这些倭国杂碎罪不至死,本侯就让你也试试妻女被他们凌辱至死的滋味!”

听见这些粗鄙不堪的话语,一众廷臣全都眉头紧皱。

但是没有一人胆敢出言反驳,或者说没有什么反驳的地方。

这件事情的起因,自然是那倭国副使大内弘贞。

如果不是这个畜生见色起意,非要带走那个女子,又岂会闹出后面这些事情,以致于白白丢了性命?

汤昊有错吗?

那自然是有的,他不该当街杀人,更不该给大内弘贞扣上刺杀的名头!

然而问题在于,大内弘贞该杀吗?

确实该死!

区区外邦蛮夷,弹丸小国的副使,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!

来了大明之后,竟然还敢仗势欺人,还敢凌辱大明百姓,这种畜生杀一千次都不为过!

中山侯这话虽然说得很是难听很是刺耳,但不得不承认,他说得很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