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离乡贱(1 / 2)

今天休息,本想专心码字,结果遇到些让人愤怒的事情,无奈,等暂时处置完后,满脑子的怒火,什么情节都忘记了。

爵士早年出来挣命打拼,也算是颠沛流离、见惯红尘脸嘴了。

租房是一个让人纠结而头痛的事情,可你不租不行,否则就是流窜。

于是多次租房,辗转在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,看着万家灯火,每一盏灯都不属于自己。

目前租的房子已经住了一年多,合同还有大半年,期间遇到过各种整顿,不堪其扰,可依然过去了。

就在我认为可以安静码字的时候,房东却变卦了。

按照合同规定,我租房期间,房东这套房子不出售,不得带人看房。

可在上个月,房东突然说要卖房子,要带人来看房子。

这是违约吧?

可我认了,别人要卖房是权利,我体谅房东。

兴许是我的体谅让人感到了软弱可欺,于是各种得寸进尺的手段都来了。

房东先是说我的房子只要卖出去,你就必须得马上搬家!

——买卖不破租赁!

我当时就傻眼了,我说没你这么做事的!

房东非常倨傲的说,就是这样了!

我当然回击‘买卖不破租赁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