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昂夫(1267—1359) 元代散曲家。回鹘(即今维吾尔族)人。原名薛超吾,以第一字为姓。先世内迁,居怀孟路(治所在今河南沁阳)。祖、父皆封覃国公。汉姓为马,又字九皋,故亦称马昂夫、马九皋。据赵孟頫《薛昂夫诗集序》(《松雪斋文集》),他曾执弟子礼于刘辰翁(1234~1297)门下,约可推知他生年约在元初至元年间。历官江西省令史,佥典瑞院事、太平路总管、衢州路总管等职。薛昂夫善篆书,有诗名,诗集已佚。诗作存于《皇元风雅后集》、《元诗选》等集中。
长恨复长恨,裁作短歌行。何人为我楚舞,听我楚狂声?余既滋兰九畹,又树蕙之百亩,秋菊更餐英。门外沧浪水,可以濯吾缨。
一杯酒,问何似,身后名?人间万事,毫发常重泰山轻。悲莫悲生离别,乐莫乐新相识,儿女古今情。富贵非吾事,归与白鸥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