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孟子的母亲,人称孟母。当初她的家靠近墓地,因此孟子小时候,游戏玩耍的都是下葬哭丧一类的事,还特爱学造墓埋坟。孟母见了说到:“这里不该是我带着孩子住的地方。”于是将家搬到一处集市旁,孟子又学玩起了奸猾商人夸口买卖那一类的事。孟母又说:“这里也不是我该带着孩子居住的地方。”又将家搬到了一个学宫的旁边。这时孟子所学玩的,就是祭祀礼仪、作揖逊让、进退法度这类仪礼方面的学问了。孟母说:“这里才真正是可以让我孩子居住的地方。”于是就一直住在了这里。等到孟子长大成人,学精六艺,终于成为有名的大儒。后来的君子贤人都说孟母很善于利用环境渐染教化孩子。
注释
舍:家。
墓间之事:指埋葬、祭扫死人一类的事。
处子:安顿儿子。
乃:于是,就。
嬉:游戏,玩耍。
贾(gǔ)人:商贩。
炫卖:同“炫”,沿街叫卖,夸耀。
徙:迁移。
俎豆:古代祭祀用的两种盛器,此指祭礼仪式。
徙居:搬家。
及:等到。
大儒:圣贤。
揖让进退:即打拱作揖、进退朝堂等古代宾主相见的礼仪。
揖:作揖。
遂:最后。
市:集市。
居:家。
卒:最终,终于。
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孟子是战国时期的大思想家。孟子从小丧父,全靠母亲倪氏一人日夜纺纱织布,挑起生活重担。倪氏是个勤劳而有见识的妇女,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读书上进,早日成才。
一次, 孟母看到孟轲在跟邻居家的小孩儿打架,孟母觉得这里的环境不好,于是搬家了。
这次她把家搬到了荒郊野外。一天,孟子看到一溜穿着孝服的送葬队伍,哭哭啼啼地抬着棺材来到坟地,几个精壮小伙子用锄头挖出墓穴,把棺材埋了。他觉得挺好玩,就模仿着他们的动作,也用树枝挖开地面,认认真真地把一根小树枝当作死人埋了下去。直到孟母找来,才把他拉回了家。
(学商人磨刀,如果没有这一段不成立下一段第三次搬家)
孟母第三次搬家了。这次的家隔壁是一所学堂,有个胡子花白的老师教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学生。老师每天摇头晃脑地领着学生念书,那拖腔拖调的声音就像唱歌,调皮的孟轲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。孟母以为儿子喜欢念书了,高兴得很,就把孟轲送去上学。
可是有一天,孟轲逃学了。孟母知道后伤透了心。等孟轲玩够了回来,孟母把他叫到身边,说:“你贪玩逃学不读书,就像剪断了的布一样,织不成布;织不成布,就没有衣服穿;不好好读书,你就永远成不了人才。”说着,抄起剪刀,“哗”的一声,把织机上将要织好的布全剪断了。
孟轲吓得愣住了。这一次,孟轲心里真正受到了震动。他认真地思考了很久,终于明白了道理,从此专心读起书来。由于他天资聪明,后来又专门跟孔子的孙子子思学习,终于成了儒家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。
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孟母教子的影响特别深远,早在西汉时期韩婴的《韩诗外传》中,就用有关孟母的故事来解释诗义,刘向的《列女传》中,首次出现了“孟母”这个专用名词。 东汉女史学家班昭曾作《孟母颂》,西晋女文学家左芬也作《孟母赞》。
南宋时的启蒙课本《三字经》引证的第一个典故就是“昔孟母,择邻处,子不学,断机杼”,这一普及于封建社会后期的启蒙读物,虽经明、清学者陆续修订补充,而孟母三迁、断机教子的故事始终冠于篇首。
山东监察御使钟化民《祭孟母文》赞扬道:“子之圣即母之圣”、“人生教子,志在青紫。夫人教子,志在孔子。古今以来,一人而已。”
随着孟母故事的广泛流传,封建统治者也竭力将其塑造成符合其需要的偶像,封建皇帝对其屡加封谥,直到乾隆二年(1737年)加封孟母为“邾国端范宣献夫人”。
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刘向(前77年—前6年),字子政,原名更生,世称刘中垒,世居汉代楚国彭城,仕于京师长安,祖籍沛郡丰邑(今属江苏徐州),出生于汉昭帝元凤四年(前77年),去世于汉哀帝建平元年(前6年)。刘邦异母弟刘交的后代,刘歆之父。曾奉命领校秘书,所撰《别录》,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。三篇,大多亡佚。今存《新序》《说苑》《列女传》《战国策》《列仙传》等书,其著作《五经通义》有清人马国翰辑本。《楚辞》是刘向编订成书,而《山海经》是其与其子刘歆共同编订成书。
二十有二年春,公伐邾,取须句。夏,宋公、卫侯、许男、滕子伐郑。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战于升陉。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,宋师败绩。
楚人伐宋以救郑。宋公将战。大司马固谏曰:“天之弃商久矣,君将兴之,弗可赦也已。”弗听。冬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”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!且今之勍者,皆我敌也。虽及胡耇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”
六国破灭,非兵不利 ,战不善,弊在赂秦。赂秦而力亏,破灭之道也。或曰:六国互丧,率赂秦耶?曰:不赂者以赂者丧,盖失强援,不能独完。故曰:弊在赂秦也。
秦以攻取之外,小则获邑,大则得城。较秦之所得,与战胜而得者,其实百倍;诸侯之所亡,与战败而亡者,其实亦百倍。则秦之所大欲,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战矣。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斩荆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孙视之不甚惜,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后得一夕安寝。起视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则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无厌,奉之弥繁,侵之愈急。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至于颠覆,理固宜然。古人云:“以地事秦,犹抱薪救火,薪不尽,火不灭。”此言得之。
齐人未尝赂秦,终继五国迁灭,何哉?与嬴而不助五国也。五国既丧,齐亦不免矣。燕赵之君,始有远略,能守其土,义不赂秦。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荆卿为计,始速祸焉。赵尝五战于秦,二败而三胜。后秦击赵者再,李牧连却之。洎牧以谗诛,邯郸为郡,惜其用武而不终也。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,可谓智力孤危,战败而亡,诚不得已。向使三国各爱其地,齐人勿附于秦,刺客不行,良将犹在,则胜负之数,存亡之理,当与秦相较,或未易量。
呜呼!以赂秦之地,封天下之谋臣,以事秦之心,礼天下之奇才,并力西向,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势,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趋于亡。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!
夫六国与秦皆诸侯,其势弱于秦,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。苟以天下之大,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国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