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愔这一首有名的五律,其妙处在于,诗人以雄劲的笔触,描写送金城公主适西蕃的艺术概括。他通过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意匠经营,以及把写景、叙事、抒情与议论紧密结合,在诗里熔铸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,使诗的意境雄浑深远,既激动人心,又耐人寻味。
郑愔(?- 710)唐诗人。字文靖,河北沧县(属沧州)人。卒于唐睿宗景云元年。十七岁举进士。武后时,张易之兄弟荐为殿中侍御史,张易之下台后,被贬为宣州司户。唐中宗时,任中书舍人,太常少卿,与崔日用、冉祖壅等侫附武三思,人称“崔、冉、郑,辞书时政。”唐初流行《桑条歌》,其词有“桑条韦也”之句;明韦后妄图篡位,以《桑条歌》为其“受命”这证。愔迎合韦后之意,作《桑条乐词》十首进献,擢升史部侍郎。景龙三年(709)二月,升任宰相;六月,因贪赃贬为江州司马。翌年色结谯王李重福阴谋叛乱,预推重福为天子,愔自任右丞相不久败邙,被诛。
月日,愈再拜:天地之滨,大江之濆,有怪物焉,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。其得水,变化风雨,上下于天不难也。
其不及水,盖寻常尺寸之间耳,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,然其穷涸,不能自致乎水,为獱獭之笑者,盖十八九矣。如有力者,哀其穷而运转之,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。然是物也,负其异於众也,且曰:“烂死于沙泥,吾宁乐之;若俯首贴耳,摇尾而乞怜者,非我之志也。”是以有力者遇之,熟视之若无睹也。其死其生,固不可知也。
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,聊试仰首一鸣号焉,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,一投足之劳,而转之清波乎?其哀之,命也;其不哀之,命也;知其在命,而且鸣号之者,亦命也。
愈今者,实有类于是,是以忘其疏愚之罪,而有是说焉。阁下其亦怜察之。